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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强调 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可减免所得税 |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研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2016年1号公告持续优化退税服务 |
2016财税新政,你关注到了吗? |
“走出去”要防五类涉税风险 |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纳税信用A级 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国务院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条款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配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
营改增“旧政”换新变在哪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文件甫一发布,最为关注的自然是新增的四大行业的相关人员。不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