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0571-87635288(总机)
传 真:0571-87635228
业务受理电话:86-571-87635266 87635270
86-573-84832780 84832788 84832786 84832783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地址:杭州市黄龙路5号黄龙恒励大厦四楼A、B座
普通化妆品消费税已取消 高档化妆品税率减半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 |
418种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6]113号), |
税务总局规范千户集团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规范了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重点大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 |
税务总局在线访谈解答高新企业税收优惠若干问题
11月8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行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做了在线交流。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增值税优惠延续
日前,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从... |
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201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
2017年起印花税管理执行新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下称《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我部在2016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发布以来,受到广泛关注,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
8项税收支持政策助力企业降杠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推出8项降低企业杠杆率的税收政策。 |
缩短领发票时间、放开审计准入限制…这些新规将影响你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共三方面20项具体任务并分工到相关职能部门。其中,涉税事项摘编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