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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

时间:2018-07-09 14:29:18 作者:浙江中瑞 点击量:1203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11日起执行。


 2018年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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